關于辦公用房的紀律規矩
發布日期:2019-05-15
一、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的表現形式
1.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決定或批準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
2.違規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或者裝飾、超標準配置家具和電器。
3.超過辦公用房標準規定的面積,超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
4.辦公用房豪華裝修,配置高檔辦公家具、用品,配備與辦公無關的設施設備。
5.在辦公室掛上“會議室”“值班室”等門牌,虛減用房面積;在辦公室增加桌椅虛增辦公人數降低人均辦公用房面積;在兩間辦公室中間增加暗門,實際供1人使用。
6.以分管、兼職等名義擁有兩處(含)以上辦公用房,除在主要工作單位或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外,還在其他任職、分管單位或部門安排辦公用房。租用賓館、酒店房間作為辦公用房。
7.已調離原單位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仍在原單位保留辦公用房。
二、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的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二條
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一)決定或者批準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的。
三、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的典型案例
1.寶坻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潘寶貴(縣處級)辦公用房超標問題。潘寶貴辦公用房使用面積93.51平方米,超過規定標準290%。寶坻區紀委給予潘寶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天津市交管局直屬支隊支隊長劉長靖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劉長靖辦公用房使用面積達32.39平方米,超過規定標準35%。市公安局黨委給予劉長靖黨內警告處分。
3.西青區招商局局長張勇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張勇辦公用房面積44平方米,超過規定標準83%。西青區紀委給予張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張勇行政記大過處分。
4.西青區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兼區公務員局局長孫維鵬違規占用辦公用房問題。孫維鵬在區人社局和區公務員局各占有一間辦公用房,在全市開展的超標準辦公用房集中清理工作期間,未及時整改。西青區紀委給予孫維鵬黨內警告處分。
5.西青區西營門街黨委書記高祝杰違規占用辦公用房問題。高祝杰原使用辦公室為套間306室,里外兩間,外間辦公,里間做休息室,屬于嚴重超標。為應對檢查,高祝杰欺瞞組織,明里將303室作為自己的辦公用房,暗里卻攥著306室鑰匙不放,實際仍為他個人使用。在西青區對超標準辦公用房進行集中清理后,高祝杰自認為“風頭”已過,讓人將306室的里間門用一組沒有后擋板的衣柜進行偽裝,玩起“障眼法”,形成暗門暗室?!鞍凳摇眱却蹭?、電視、冰箱、洗浴等設施一應俱全,猶如高級賓館。經市紀委核查,高祝杰處心積慮占用兩套辦公室,303室使用面積28.63平方米,306室使用面積48.47平方米,共超標53.1平方米。2016年4月20日,經西青區委批準,西青區紀委對高祝杰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上述5起案件中,有的黨員干部辦公用房超標,有的黨員干部違規占用辦公用房,是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典型。對這些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了紀律的嚴肅性和市委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堅定決心。集團公司各級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應當以上述5起典型案例為戒為訓,自覺發揚勤儉節約的作風,克服享樂主義和形式主義,嚴格遵守辦公用房配備、使用紀律要求,做弘揚優良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的表率。